羅馬書 10:14-15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已經很久沒有站到街頭去傳福音了,雖然 神很祝福我們都有一些朋友陸續來到我們當中,但是總覺得應該要可以讓更多的人聽見福音。

現在的教會正在轉型,越來越多的單身變成已婚人士,已婚人士變成父母,越來越多的需要充斥在教會當中。
工作越來越忙碌,照顧小孩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那到底要怎樣才可以傳福音呢?!哪一件事情比較重要呢?

弟兄Kelcy分享要以神為我們的Focus,要繞著神為中心點,這樣我們才不致失去Focus,只看到自己的需要,或是只是Focus在對方的改變(如果有意會錯要告訴我~英文不好~)。

夫妻一起同心真的很重要,也很不簡單。
期待我跟我ㄤ的關係可以傳揚 神的道,讓別人看到 神的愛在我們身上所做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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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usu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