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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看到有人對於下面這一段經文有疑問,甚至他是要人家去問基督徒這個問題。

馬太福音 10:21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我在想對於不了解聖經的人,這是一段很恐怖的話。



經文的前後文為

馬太福音 10:16-22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這是一段耶穌在對"門徒"講的話,告訴他們如果他們去傳福音會遇到怎樣的事情。



基本上我不想解釋太多這一段很倍受爭議的經文。



因為只要是不相信有神的人一定會拿這一段經文來讓基督徒說不出個所以然,然後來顯示自己的論點是對的。

如果你有心,你可以在網路上查到一堆讓你非常傻眼的批判性文章。

許多敵基督的人可以寫出比我們更有心與更聳動的文章,如同蘋果與壹周刊,他聲稱可以讓你看事實,會去驗證的人才知道"真正的內情"。但是這樣的人很少,現在有誰看到一則新聞會去查考他的真實性?



使徒行傳 17:11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如果只是因為一段文字,就提出許多的質疑、反對、攻擊,我想這不是一位智者會做的事情。

其實每一個宗教都有可以去質疑的地方,重點是自己的心態與有沒有去實行或驗證出來。



約翰福音 7:17 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如果你做過,得了反效果,例如:你付出給一個人,卻被打了。

是否你會馬上覺得:齁~叫我去付出卻被打,這經文騙人!!

有智慧的人會追根究底,例如:你是用怎樣的口氣對人?或是對方是在怒氣之下,你去掃到颱風尾?或是送了人家不愛的禮物,例如:菊花?



那如果都沒有這樣的問題,你再來說這段經文說錯了。

我覺得:哇!你很棒耶~~~願意忍受被打的狀況還去付出給別人,驗證經文的正確性!我們應該好好重新思考我們信仰的東西是怎樣一回事!



不然我會覺得:說!誰不會。

我也可以去問別的宗教艱深的問題ㄚ?這叫做踢館!無聊!



By 走批判性文學的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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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usu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